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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徐水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5-12-14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保定市徐水区政府办公室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1 负责人防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 人防办
参与拟订人防(民防)工作政府规章草案 人防办
组织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 人防办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人防办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普法教育活动
人防办
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人防办
2 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 人防办
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 人防办
3 负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 人防办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报批后组织实施 人防办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任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人防办
4 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人防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人防办
负责人防部门直属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人防办
5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
负责拟订区级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指导各地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并督导落实 人防办
拟订防空防灾演习演练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人防办
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并督导落实 人防办
6 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
制定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规划
人防办
制定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规划 人防办
指导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 人防办
7 战时组织指挥城乡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
战时组织指挥城乡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 人防办
组织协调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 人防办
组织协调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 人防办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人防办
  人防办
8 参与应急支援工作 承担区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 人防办
9 处理区政府法制事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政企间协议的法律把关 法制办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法制办
管理协调法律顾问工作 法制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法制办
10 根据区政府的指示,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提出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证件的审核、备案、发放工作 法制办
11 徐水区档案局是徐水区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区档案事业。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档案室
制定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档案室
监督、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级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档案室
组织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档案室
12 徐水区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集中接收、保管、开发、利用档案 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档案室
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档案室
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档案室
  
二、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档案利用服务 馆藏档案的咨询、查阅、检索、摘录、复制 综合股 0312-86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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