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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徐水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4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根据中共徐水县委、徐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发[2010]12号),设置徐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徐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徐水县计划生育协会合署办公)是主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徐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市、县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

(五)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做好手术并发症及病残人员鉴定管理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七)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大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协调财政、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安全准确地落实到户到人;协调财政、民政、教育、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八)做好收养手续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建立股级以上干部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做好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审核工作。

(九)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关爱女孩行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十)编报县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受理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

(十二)承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徐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政务信息、保密、督办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保卫、管理等工作;负责来客接待及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和管理;负责农村独生子女参加中、高考加分照顾审核工作;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编制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及财务帐目完成财务报表;负责办理工资发放和各种收支手续,组织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人事统计报表;拟定并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有关统计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研究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组织对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数据进行分析,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负责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的调查摸底、资格确认及数据的汇总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发放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负责符合《条例》规定而自愿不再生育二胎的夫妻入户核实调查工作;督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并进行统计汇总;负责督促乡镇及县直部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和退休一次性奖励。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办案活动,按时上报结案报告和统计报表;负责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负责搞好城区内统计指标的收集、汇总与分析;负责办理城区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服务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避孕药具免费供应证》;承担对县直单位、城区政策外生育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对乡镇政策外生育户信访及调查解剖案件的直查直处;协助法院办理强制执行的案件。

(二)政策法规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与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生育资格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进行监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制定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四、人员编制

徐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正副局长职数3名,股级干部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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