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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档案局(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徐水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4 发布者:徐水区编办

根据中共徐水县委、徐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发[2010]12号),设置徐水县档案局(馆)。徐水县档案局(馆)是主管全县档案工作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协调档案业务工作。

(二)负责集中统一管理乡镇、县直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调查、收集散存在外的本县档案资料和与本县有关的史料。

(三)组织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本县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四)制定全县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开发、开放规划与管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六)负责规划和推动全县档案宣传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徐水县档案局(馆)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协助局(馆)领导协调行政业务工作,负责业务调研工作,编制全县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起草综合性业务文件;负责档案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车辆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本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馆及机关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保管、接收、整理、统计、著录、编目、鉴定、借阅和定期检查工作;负责档案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档案开放和利用调卷工作;负责对破损、霉变等档案资料的抢救、修复工作;负责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接收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档案资料。

(二)业务指导股

负责对全县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档案升级、考评、验收、发证等工作;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档案系统干部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三、人员编制

徐水县档案局(馆)事业编制10名,其中正、副局长职数3名,股级干部职数3名。

四、其他事项

经费来源渠道为全额拨款。

五、附则

本规定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徐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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