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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讲5

信息来源:容城县编办 发布时间:2020-09-14 发布者:容城县委编办


 
第六篇

第五条   原文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研究提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五)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解  读(上)

本条是关于中央编委设立及其主要职责的规定

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对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为军事斗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等重大工作,都曾专门设立过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重大工作落实的一条成功经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有对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重要职责,为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了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组织基础和有效工作体系。

决策议事协调机构重点是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顶层设计,就是充分考虑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各层级、各阶段的目标、需求和问题,从最高层次上谋划工作蓝图。总体布局,就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全方位系统性安排,既兼顾点面,又主次分明。统筹协调,就是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整体谋划、部署安排、衔接沟通、整合协调等各项工作的有机集成。整体推进,就是全面把握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建设进度和工作节奏,从全局性高度来谋划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集中突破,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整体提升。督促落实,就是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举措落到实处。

 

中央编委主要职责

本条列举了中央编委的十项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政治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要把贯彻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设置机构、配置职能、使用编制,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2.研究提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就机构编制管理基础性、全局性、系统性问题研究提出方针政策,如2016年制定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等。二是根据党中央要求,研究提出重点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统筹谋划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编委作为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绘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规划图和施工图,提出改革具体方案,并通过组织实施,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编委负责具体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加强对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跟踪,及时回应共性问题,加强整体推动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前提下,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为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水平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4.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以下简称“各类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级党委对各类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中央编委主要是对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机构的“三定”规定进行审定,具体包括中央一级党的机关、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国家监委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一级群团机关和党中央、国务院直属(所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代管或管理的副部级事业单位。

5.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是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进行管理,同时对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的职责分工进行协调。在协调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存在分歧职责与相关部门现有职责关系等问题。经中央编委作出或认可的协调意见,分歧各方必须严格执行。二是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与下级地方党委政府之间存在分歧的职责分工进行协调,这主要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在研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权责对等、收支关系等问题,经中央编委作出或认可的协调意见,分歧各方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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