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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三个明确”强力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8-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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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三个明确”强力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定县委编办结合本县实际,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稳妥有序、从严从实推进具体工作。

一是明确乡镇和街道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定县印发了《正定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正办字〔2020〕7号),依法依规赋予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权限,整合现有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人员编制不少于10名。并在各乡镇和街道的“三定”规定中明确了执法队伍的职责。

 二是明确县级有关部门与乡镇和街道的责任边界。正定县在政府网站和县委编办网站对外公开了10个乡镇和街道的责任清单,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13各部门在防灾减灾等5个方面的职责分界,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与各功能板块的执法区域、执法事项、责任主体等问题,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

三是明确执法协调衔接机制。正定县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其中明确案件移送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告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执法协商制度、执法协助制度、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7个方面制度,完善工作口径,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分工配合和业务协同。

目前,正定县10个乡镇和街道均组建了不少于10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为全县111名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6月30日,为111名执法人员全部发放执法证件,日常执法检查规范有序开展,“接得住、管得好”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来源:正定编办
责任编辑:正定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