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6-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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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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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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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防疫畜禽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畜禽疫病预防 畜禽产地检疫 畜禽防疫监督 重大畜禽疫病监测 畜禽防疫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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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赵县政府路东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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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军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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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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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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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赵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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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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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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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 |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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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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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0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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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今年以来,在市、县局领导下,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以动物防疫监管为工作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开展检疫监管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提升动监人员履职能力。积极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生猪贩运监管措施,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监管、全面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学习培训,促进基层履职能力上水平 今年以来我所组织召开官方兽医及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2次,详细讲解农业农村部79号和119号公告,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加强畜禽移动监管知识的学习,培训执法人员30人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办案能力,大力提升办案效率。 2、加强宣传,提升动物检疫工作效率 今年我所印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130份,《养殖场(区、户)检疫申报须知》90份,和规模养殖场(小区、户)签订《动物养殖场(小区)承诺书》130份,签订《定点屠宰场承诺书》2份,张贴“瘦肉精”通告200份、张贴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200份,农业农村部79号公告40份,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10份,让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群众了解动物卫生监督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使管理相对人自觉学法、知法,增强其自觉守法意识,使企业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自身管理,堵塞企业自身的管理漏洞,增强管理相对人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形成关心支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3、加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动物检疫秩序 今年,我所先后组织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等专项活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存在畜产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排查和监控,重点查处经营、倒卖和运输病死畜禽、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各类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7起,罚款39531元,严厉震慑了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4、监督检查动物贩运个人备案、运输车辆备案 进一步加强动物贩运活动管理,指导畜禽贩运企业和个人规范贩运,按备案记录不定期抽查从事动物贩运的个人72人次,检查贩运台账、消毒记录、运行轨迹。 5、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受理制度 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要求管理相对人提供详细的检疫信息,按照法定时限申报检疫,接到报检信息后,认真核对检疫信息。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以及农业农村部79号公告和2516号公告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检疫证明。截止现在检疫猪2.058万头,牛0.0541万头,禽类1201.5496万只,其它0.0044万头(只)。 6、规范屠宰检疫,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生猪屠宰企业食肉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把“六关”,做到非洲猪瘟批批自检。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查证验物,货主须持有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没有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检测合格证明,且生猪须加施免疫标识,经驻厂检疫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厂;动物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不屠宰未经检疫动物;生猪屠宰时,依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严把“四关”,遵循“四项程序”,并对屠宰生猪进行“瘦肉精”等违禁品(每栋生猪每批次生猪抽检比例不低于15%)检测,在驻场官方兽医的监督下厂方按来源进行非洲猪瘟批批检测合格后,加盖印章,出具检疫证明,详细填写省所要求的各项记录,并监督屠宰场定期消毒。今年检疫猪肉987613公斤,瘦肉精快速检测560批次,保障了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向生猪饲养、贩运人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200份,监督定点屠宰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79号和119号公告和省市局会议精神要求加强对运输生猪的车辆监管;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检疫出证,严格执行了跨省调运活禽的家禽养殖场(户)凭检测报告申报产地检疫制度。接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严格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发现未备案的,责令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受理检疫时,严格落实农业部相关规定,对要求持实验室检测合格证明申报检疫的犬、猫,跨省调运活禽、活羊、种畜禽等动物,必须凭检测合格证明受理检疫申报并留存复印件,官方兽医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变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8、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达标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规模养殖场(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开展养殖场(区)动物防疫条件达标活动,有效提升了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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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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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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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翟存 联系电话:15930194856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