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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委编办“三个强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 2021-11-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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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乐市委编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强化政治教育、强化主体责任和强化日常管理等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意识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学法规,提升机关干部的政策观念,夯实思想基础。一是学好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以抽查提问、闭卷答题等形式督促机关干部熟悉精通审批原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以及监督问责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筑牢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思想防线。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主题交流会,讲解“北李家庄抗日李氏三杰”英雄事迹,观看《长津湖》等具有党史教育意义的电影,体验吃“冻土豆”等活动,引导全办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三是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周五学习日”,开展“廉政专题党课”、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谈心谈话”等系列主题活动增强机关全体干部的自身“免疫力”。截至目前,已先后举办专题会2期,开展纪律教育集中学习5次,领导带头讲主题党课2次,谈心谈话20余人次。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定把准正确方向。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为了使党员干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使全办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全体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季度考核对部分党员廉政进行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制定《党风建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突出编办主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每名干部岗位特点厘清廉政风险点,紧盯工资管理、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管理、事业单位登记、财务审批等岗位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力争防范、化解风险。

三、强化日常管理,切实抓好工作作风。努力做到队伍政治能力加强、业务技能提升和实践经验增长,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增长见识、积累经验、提高本领,争做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家里手。一是发挥“传帮带”作用,业务骨干定期为近两年新入职干部讲授业务知识、保密纪律等,充分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每月开展“业务比拼擂台”活动,营造“争当第一”的干事氛围。引导全办干部自觉更新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综合素质。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空岗、玩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重视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谈心得体会,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并做出整改承诺。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