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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委编办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19-07-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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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行唐县委编办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办进一步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完善乡镇政府工作职能,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为重点,整合归并行政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和部门,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重点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制定方案。 

(二)密切协调配合。我办召集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召开会议,加强对行政综合执法队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与组织、人社部门协调做好执法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力度,支持改革落地生效,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工作通报等相关机制,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推进试点工作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典型引路,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将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行。

 

来源:中共行唐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中共行唐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