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12-31 点击次数:?
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
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下政〔2015〕68号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45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行为,区政府对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经审核论证,区政府决定:
一、确定保留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35项,各审批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改办”)核准的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区审改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站、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汇总清单。
二、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一律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
三、各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下花园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下花园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
(共35项)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 |
01001 |
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发改局 |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 |
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
2 |
01004 |
节能评估和审查 |
发改局 |
项目节能分析报告的编制及节能评审的评估报告的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 |
节能分析报告、节能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
3 |
01006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改局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
《进一步转变职能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
4 |
01007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 |
发改局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
《进一步转变职能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
5 |
01008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发改局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
《进一步转变职能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
6 |
03001 |
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教科局 |
开办资金验资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7 |
05001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 |
民宗局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8 |
05002 |
区级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年检 |
民宗局 |
验资报告 |
《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九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9 |
05003 |
全区性社会团体(含异地商会)筹备和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年检 |
民宗局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0 |
07914 |
劳务派遣 |
人社局 |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第八条。 |
验资报告书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1 |
080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住建局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 |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2 |
19001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住建局 |
施工图审查 |
冀人防字【2006】70号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合格证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设计费的5%-14% |
|
13 |
19001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住建局 |
易地建设论证 |
国人防字【2015】103号、张人防字【2015】36号 |
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评估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4 |
19001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住建局 |
易地建设专家评估 |
国人防字【2015】103号、张人防字【2015】36号 |
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专定评估意见 |
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5 |
09005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规划分局 |
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五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 |
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测绘的竣工图等资料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6 |
11004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农委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7 |
11005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验收 |
农委 |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8 |
11006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农委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人大九届六次会议修正)第十七条 |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9 |
11008 |
河道开采利用审批 |
农委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人大九届六次会议修正)第十七条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8年3号)第二条、第十三条《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第五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水建管〔2007〕115号)第十条 |
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0 |
11009 |
取水许可审批 |
农委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1 |
11010 |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查同意 |
农委 |
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修订)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第七条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2 |
11011 |
河道采砂审批 |
农委 |
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8年3号)第二条、第十三条 |
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3 |
17009 |
设立、变更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审批 |
文广新局 |
验资报告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4 |
17014 |
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许可 |
文广新局 |
验资报告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5 |
2100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
公安消防大队 |
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6 |
21002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
公安消防大队 |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7 |
2200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审批 |
国土分局 |
土地勘测定界、地价评估报告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39号 |
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28 |
22002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国土分局 |
土地勘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 |
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29 |
22003 |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批 |
国土分局 |
土地勘测定界、地价评估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
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30 |
22004 |
企事业单位土地登记 |
国土分局 |
宗地图 |
《土地登记办法》 |
宗地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31 |
22005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
国土分局 |
土地评估报告 |
《土地登记办法》 |
土地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32 |
22006 |
辖区内个人土地登记发证 |
国土分局 |
宗地图 |
《土地登记办法》 |
宗地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 |
|
33 |
2300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辐射类)的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含评价文件经审批后超过五年的重新审核) |
环保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4 |
23008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环保分局 |
服务性环境监测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12号)五条、《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环总(2015)274号] |
河北省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5 |
23004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环保分局 |
排污许可技术服务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12号)五条、《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环总(2015)274号] |
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