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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

时间: 2020-12-10 作者:秦皇岛市委编办

中共秦皇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站位推进整改工作。市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委编办主任王玉生同志就立即召集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一致表示,抓好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和神圣的政治责任,一定要站在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决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市委编办室务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5次,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具体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逐项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统筹领导全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了督导调度、挂账督办等制度,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制定《市委编办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意见建议,提出相对应的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明确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提升整改工作成效。秉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对整改问题认真梳理分类,进行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根源,深挖问题病灶,深查问题症结,坚持举一反三、对症施策,既确保整改工作不遗不漏、全面彻底,又切实把整改工作变成查摆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二、整改落实成效

 市委编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制,全力投入到整改工作中。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2项4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与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2017年以来召开主任会议66次,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只有8次”问题。(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市委编办议事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规则》,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明确为市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范围之一。二是《市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规则》明确建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第一议题”制度,今后市委编办室务会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内容固化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方式相对单一,有时采取一人读、众人听方式,缺乏深层次互动、交流”问题。(已完成)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不断加强和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质量,将专题调研、发言和交流研讨等规定动作和学习成果纳入个人学习情况考核。三是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习交流研讨,交流学习体会,激发学习热情,提升学习效果。四是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方式抓实政治学习,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结合机构编制工作不紧。三年来召开主任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140次,安排机构编制相关学习议题的仅6次”问题。(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将“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及重要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意见”作为议事范围之一。二是明确建立主任办公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后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内容固化为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及重要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意见。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制度中缺少‘专题调研’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代替‘集体学习研讨’,发言和交流研讨等规定动作打了折扣”问题。(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每年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深度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二是合理安排学习专题,注重专题内容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制定专题调研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四是紧密结合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成果转化运用不足,未能灵活运用到机构编制具体业务工作中,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超前思考少,新思路新措施不够多”问题(已完成)。深入学习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改革中热点、难点问题和各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了解,结合我市实际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做到理论指导实践、知行合一,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关于“领导班子未能充分发挥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问题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主动研究不够。2017年以来8次将应通过主任会议研究的党建工作要点、大额经费使用、考核等事项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削弱了领导班子把方向、抓大事、议大事的作用”问题。(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每年至少召开2次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重新修订《市委编办议事工作规则》,对市委编办室务会、主任办公会内容进行规范,将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年度工作谋划、总结、考核工作、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全部明确为室务会议事范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把方向、抓大事、议大事的核心作用。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抓班子、带队伍偏松偏软,闯劲不足。有的班子成员有‘老好人’思想;有的班子成员对非自己分管工作发言表态少,影响了工作整体合力的形成;有的班子成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放不开手脚”问题。(已完成)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等思想,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意识。二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进行认真检视剖析,在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突出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大压力传导和工作落实力度,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担当意识,班子成员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向上的担当精神、锐意进取的创业激情、拼搏奉献的顽强意志,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着力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不健全。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印发施行后,未及时跟进修订议事工作规则”问题。(已完成)重新修订《市委编办议事工作规则》,全面增强党委口、组织口意识,牢固树立党管机构编制意识,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议事决策除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表态外,其他班子成员经常只是作同意表态,未充分体现民主决策、集体决策”问题。(已完成)一是在新修订的《市委编办议事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室务会议事规则》《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中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室务会、主任办公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并严格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积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凡属重大原则问题,赞成什么,反对什么,都应有鲜明的态度”。二是对会议记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研究过程。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班子成员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批评以‘希望’为主,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问题。(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和发言材料会前由办主要领导把关。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诚布公交流思想,发扬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动真碰硬,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改进提高的目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直面问题、不躲不绕,真刀真枪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印章、请销假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多次修改未印发正式文件”问题。(已完成)全面梳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印章、请销假和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努力提高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3.关于“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到位”问题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新设科室未发挥应有职能,2019年新设立了县乡机构编制指导科,但主任会议议定县乡指导科业务暂未实体运行”问题。(已完成)经过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开遴选,为县乡机构编制指导科配备的3名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县乡机构编制指导科正式开始运行。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已完成)一是在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在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二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7月至9月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中央编办网站、“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报刊媒体和网站多次刊载我市机构编制工作信息。三是制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口袋书,向市直部门发放,方便及时学习掌握机构编制制度规定、纪律要求、工作流程等内容。四是协调市委党校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培训课程。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破解机构编制难题力度不够大,尚未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干部断层等紧迫难题缺乏解决办法”问题。(已完成)一是积极探索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在近期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中,统筹向乡镇和街道下沉各类编制2773名。二是积极探索解决干部断层问题,提出了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结构用编的意见并经市委编委会审议同意,每年使用约100名空编,逐步有序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和消化占用锁定事业编制人员,年内遴选招录工作已完成。三是为破解编制紧缺和干部队伍结构老化难题,提出超满编市直机关可采取与事业单位数量对等交流用编方式补充年轻优秀公务员,支持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在空编内通过“四级联考”方式补充人员用编的意见。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个别机构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管理程序和权限审批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开展了机构编制整改工作“回头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我市个别机构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力度,省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情况通报》(冀编办函〔2020〕10号)认定我市已完成个别机构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整改工作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进不够及时,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职能回归后,对事业单位名称中含有‘委、办、局、处’规范工作,还有14个市直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名称未调整规范到位”问题。(已完成)组织开展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后的事业单位名称、职能调整规范工作,已对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等14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领导职数进行了调整规范。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审批、轻监管。一些部门职能、名称调整后,没有及时跟进监督检查”问题。(已完成)一是制定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二是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对机构改革后重点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三是深入开展镇街改革评估验收工作。加大对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7月下旬组织市直有关牵头部门对全市98个乡镇和街道逐一进行了明查暗访和评估验收,10月上旬组织各县区分别成立检查组对改革成效进行交叉互查,印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平台维护和电子机构编制证管理不严格,没有制定信息变更申报规定,导致数据更新不及时,不能准确掌握实有人数”问题。(已完成)一是完善实名制信息变更申报规定,明确信息变更时限,对不及时变更信息的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三是加强对电子编制证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办理人员出入编、用编计划申报等必须及时更新电子编制证信息,并携带电子编制证接受市委编办的核验。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规范到位,对一些部门未干事先要机构、未干事先要编制诉求抵制态度不坚决、不彻底。存在空编、混岗问题”问题。(已完成)广泛深入宣传机构编制政策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于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理解和认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折不扣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未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问题。(已完成)制定《市委编办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一列入四纳入”要求,明确每半年专题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一意识形态工作。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阵地建设管理不完善。中央编办和省编办官网都及时公布了部门“三定”方案,秦皇岛市机构编制网尚未公布”问题。(已完成)除去涉密不宜公开的部门“三定”规定外,其余市直部门“三定”规定全部通过秦皇岛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力度,加强学习管理,明确学习要求,确保机关干部每天登录学习,日人均积分不得少于40分。定期对每名同志学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通报学习情况,对学习使用积分末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将学习应用“学习强国”平台融入日常,成为常态。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撰写不规范。缺少学思践悟,联系实际不够、认识不深”问题。(已完成)一是制定《市委编办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调阅制度》,与学习计划相结合,明确学习心得、学思践悟篇数,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开展学习笔记展评活动。二是建立每周五下午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提高学习的经常性、计划性、时效性、针对性。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研讨活动,将优秀学习心得体会在办宣传栏进行展示。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主动服务基层不到位”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机关听汇报多,到基层直接听取意见少,存在‘坐堂等客’现象。有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已完成)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把优化服务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提高工作站位,密切与市直有关部门联系,主动上门调研服务,了解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和需求,通过现场办公、交流研讨,有针对性地做好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和保障。二是改进工作作风。集中开展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自纠,积极倡导重实际,求实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同志及时提出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要求作出深刻反思,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调查研究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削“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要求”问题。(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年度下基层调研不得少于2个月。二是修订年度调研工作计划,落实调研时间,保证调研质量,并抓好贯彻落实。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深入基层调研接地气不多。市委编办“三定”要求组织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实地系统调研少”问题。(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单位,二是开展机构编制前瞻性、基础性、创新性研究,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3.关于“财务管理不健全、不规范”问题

2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现行财务管理规定未正式印发文件”问题。(已完成)一是修改完善《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办法》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从财务预决算管理、审批管理、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等方面对经费预算和使用申请、报销审批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堵塞了漏洞,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分管财务工作的办领导、综合科科长、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纪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增长财务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发票审核不严、报销凭据所附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的问题。(已完成)一是对一笔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由报销人将超标准部分退还市财政。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三年的所有原始会计凭证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凡是手续不完备的票据,能够补充手续的退还补办手续,对无法补充相应材料的由当事人做出说明并附在会计凭证中。三是综合科长、财务管理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按照“谁签字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各类报销凭据的审核。四是严格执行单位内审制度,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复查审核。

 4.关于“会长、会多”问题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会长、会多,2017以来召开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合计140次”问题。(已完成)明确综合科负责对会议议题进行预审,规定会议单个议题的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切实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做到少开会、开短会。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监督不够精准,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编制工作业务学习研究不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问题。(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熟悉机构编制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压实压牢主体责任。加强“贴身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市委编办扎实做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三是通过参加室务会、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创新意识不强,监督方法不灵活,日常监督局限于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提示提醒等传统常规方法,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不够”问题。(已完成)一是创新监督方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精神,剖析典型案例,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合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2017年以来主任会议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行再明确。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等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促进党建与机构编制业务深度融合。三是明确提出今后对重要党建工作一律采取专题会议形式进行研究,杜绝以往将研究党建工作列为室务会议题之一与其他事项一起研究的现象。

 2.关于“基层党建制度建设滞后”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后,市委编办至今未及时跟进修订《党建工作制度手册》”问题。(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了《党建工作制度手册》。二是组织认真学习《条例》,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充分认识新时代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用《条例》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密结合机关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3.关于“党支部、党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严肃”问题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办集中教育学习’‘参加全办统一活动’被视为党支部学习、党支部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不能有效开展”问题。(已完成)一是切实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将“三会一课”与党员的政治学习、党性教育相融合,严格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并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记录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定期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费收缴、党员信息维护等本应由党支部完成的工作有时由党总支代管”问题。(已完成)一是明确党员每月将党费交所在党支部,各党支部汇总后统一交机关党总支。二是党员信息维护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存在一人代签现象”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与管理,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详细记录支部各项活动,如实反映党内生活。二是督促各支部养成及时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良好习惯,使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断趋于规范,推动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三是机关党总支每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缺少评议具体内容和过程”问题。(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支部书记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程序和要求,提高党务工作知识水平和能力。二是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和流程,细化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3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内组织生活不够经常。党员集中学习和志愿行动出勤率低”问题。(已完成)一是切实抓好组织生活的日常规范,明确由党支部书记抓好组织生活的安排,支部宣传委员做好组织生活的记录,做到组织生活有详细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记录。二是建立考勤制度。对每次集中学习、志愿行动等活动进行考勤,定期进行公示,并将考勤情况与评选优秀党员、年终考核等挂钩。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各党支部党章党规、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情况、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查找解决问题、发挥作用情况。

 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3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干部选拔任用未进行谈话推荐,研究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没有具体讨论过程”问题。(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明确今后干部选拔任用既要进行会议推荐,也要进行谈话推荐。二是组织认真学习《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纪实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学习会议全程记实等政策规定,今后的会议记录做到详实、准确、全面。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还不够规范”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求做好档案管理。三是结合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对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对未及时归档的35份散材料及时进行装订归档。

4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重使用轻培养。对年轻干部思想上、成长上关注较少,集中开展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较少,有计划的岗位历练不多”问题。(已完成)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学习培训。制定年轻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年轻干部的集中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对不同层次的年轻干部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传、帮、带”培养机制。由分管领导、中层业务骨干对年轻干部进行经验传授和业务帮带。三是强化实践锻炼。注重给年轻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年轻干部在锻炼中磨练意志、丰富经验、熟悉程序、提高能力。对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较长的年轻干部,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轮岗交流,让他们接受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不规范。2017年以来3人出国(境)4次,均未事先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问题。(已完成)一是完善市委编办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将纪检监察组意见列为审批必要环节。二是组织综合科出国审批和证件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相关政策规定,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从严从紧。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着眼长效、坚持常态,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从严治办的政治站位、工作站位。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坚决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把问题解决好,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硬措施”转化为管用实用的“好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高效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发展现行规章制度,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彼此呼应、一体融合的完整体系结构,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持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 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立足当前机构编制领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当前与长远相衔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肃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效应,切实做到以巡察整改带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以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发展检验巡察整改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322054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6号楼市委编办;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bwb@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