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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蠡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7-01-04 发布者:蠡县编办

 

 

 

 

 

蠡机编办[2017]1

 

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

通   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即将展开。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行政效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部在网上完成,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限和内容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201711日至331日前(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2016年度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委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通过“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网站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有整改任务的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后,再上报年度报告书,以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

二、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IE浏览器下,进入“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点击“事业单位用户登录”,再点击“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同时,插入登记系统光盘,输入用户名,登录,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其具体填写方法,按照“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中“服务指南”要求进行填写。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举办单位审查

1、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亲笔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2、举办单位除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属实性情况进行审查外,还需要进行保密审查。如情况属实、不涉密,签署“该年度报告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的意见;否则,据实签署意见,并说明情况。

(三)网上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按照原方法继续登录光盘,在相应附件处添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016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和已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添加到“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中),然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至蠡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钮,完成网上提交。

(四)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必须与通过光盘上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电子版一致,否则,事业单位相应承担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责任。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纸质材料,由各单位存档保管。

3、涉密单位,仍需报送纸质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三、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履行法人义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地址:蠡县范蠡东路15号县政府大楼126室。

联系电话:0312-6216985

 

 

 

 

主题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    通知                            

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14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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