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蠡县编办定于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近年来业务开展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开办资金),公章使用保管情况等内容。抽取比例为1%—3%。
二、抽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核查,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和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其他要求
此项工作是依法开展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法人不予配合的,通报其举办单位,并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在检查中发现事业单位法人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