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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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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8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栾城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规划全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联运服务体系;拟订全区公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不含轨道交通、下同)建设和道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公路建设与养护任务;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区级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开发公路用地;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区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公交站、场、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取缔非法运输;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承担有关物流市场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监督区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开发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制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区内区级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开展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栾城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栾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