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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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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8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栾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简称区文广体旅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宣传创作、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发展战略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发展战略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区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体育发展和旅游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和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乡镇文化事业发展。

(三)管理和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监管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区文化、图书、体育、文物保护等工作,组织推动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体育馆、纪念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组织栾城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开发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和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协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负责统筹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宣教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体育工作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组织管理和指导体育竞赛工作,规划、组织区级以上重大体育竞赛的参赛和承办工作;指导体育训练,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按规定权限,负责区内体育社团工作、资格审查及业务指导。

  (八)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及规章制度,拟订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指导协调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等业务工作。

 (九)指导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文物市场经菅进行行业监管, 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市场。

()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体育、旅游、文物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文物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的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栾城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栾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