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关于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等四项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冀工商〔2017〕81号)的文件精神,取消:
1、区商务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2、区文体局: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
现予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