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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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6-01-22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办发〔2015〕8号)的文件精神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2015〕120号)文件的要求,对区本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衔接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6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项。
现予通告。
来源: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唐山路北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