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利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5 点击次数:?
【字体:

区各相关部门:

按照我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路北办字〔2017〕9号)的文件要求,针对我区行政权力对口下放报备不及时,导致的权利清单调整不到位、事项管理不准确等实际情况,为确保我区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有序展开,制订以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我区各部门要加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力度,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精心组织谋划,狠抓贯彻落实,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具体措施

一是各部门在收到上级对口下放、取消行政权力的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备区编办。承接单位需出具通告请示并将相关材料(包括事项名称、权力内容、实施(取消)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的文件复印件)附后送至编办604房间。

二是在我办发布承接事项的政府通告后,各部门才可开展具体业务。在政府通告发布前,不得擅自进行新增事项的业务办理。

三是在区政府发布承接、取消行政权力事项通告之后,应及时将调整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各部门对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业务对接,尽早开展相关业务;对于取消的事项,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是建立行政权利衔接事项月通报制度。各部门应及时关注路北机构编制网(http://ts.hebjgbz.gov.cn/lbjgbz/)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栏。我办从即日起将根据各部门报备情况(不上报视为没有)对本月新承接、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月通报,并在网上公示。如发现通报事项有遗漏、错误等问题,须及时与编办沟通联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沟通。行政权利衔接工作是关我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我区的改革成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于衔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与编办、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理顺衔接流程,把衔接事项落实好。

二是认真研究,细化流程。我区各部门要对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利事项认真研究,制定承接方案及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已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在本部门内部顺畅运行。同时要重新调整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目录,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权力的衔接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备公示。对衔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擅自增加子项目、增加办理环节、申报材料等,确保承接事项“接的住,用的好”。

来源:路北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路北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