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县(市)区下放设区市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字〔2016〕57号)文件精神,对我区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进行调整。我区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3项。
现予通告。
附:路北区2016年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