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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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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开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取消下放

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西柏坡管理局、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空港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市级50个部门共保留实施行政权力1799项,其中,行政许可149项、行政处罚606项、行政强制166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6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监督305项、其他权力345项。本通知下发后两周内,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市审改办在石家庄机构编制网公开市级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汇总清单,市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汇总清单。

二、抓紧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审定的行政权力清单,本着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于5月底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得在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之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以其他名目变相行使,坚决杜绝随意增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同时,要做好上下衔接,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业务指导,承接部门要尽快熟悉业务和办理流程,确保取消和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四、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遵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未公开、公开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五、抓紧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在做好权力清单公开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部门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清单,逐步建立规范化、法定化的部门职责体系,切实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附件:1.石家庄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pdf

      2.石家庄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权力清单.pdf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4日  

来源: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