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清单 法定职责必须为
发布时间: 2015-02-25 点击次数:?
权力清单 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清单 法定职责必须为
在石家庄市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广播电视大会上,孙瑞彬提出,要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真正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所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要依法确权、依法确责、依法制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促进政府做减法、市场做加法,使改革红利、市场活力得以真正释放。
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确定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优化发展环境的主要抓手,张旭要求,尽快编制并公开“两个清单”,确保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和行为,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2014年12月,我区全面启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今年3月6日,召开会议对全区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底前,“两个清单”要全部对外公开。本期特开设专栏,对建立“两个清单”制度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建立“两个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明确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立“两个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关系
权力清单是为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将政府及各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及流程以清单的形式加以详细列举并对社会公开,实现把行政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使之科学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重点解决乱作为问题;责任清单是从政府主体责任的角度对部门职责进行直观表述,注重履行职责的分工,明确交叉重叠职责的主体责任,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强调“法定责任必须为”,重点解决不作为问题。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配套,共同构成规范化、法定化的部门职责体系。
三、解读责任清单
把握三个原则:
1、坚持职责法定。责任清单原则上以“三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
2、坚持权责一致。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3、坚持公开透明。责任清单应当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四项任务:
1、梳理部门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凡是没有合法依据,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
2、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和主办、协办关系。
3、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含属地管理)、保留等事项,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措施及处理办法,避免监管真空和管理缺位。
4、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步骤:
1、梳理确认(3月31日前)。结合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按照要求制定部门责任清单。
2、审核确定(4月1日-5月31日)。由区编委办对各部门提出的责任清单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将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确认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公布清单(2015年5月底前)。责任清单按程序经区政府审定后,5月底前由各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正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