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 把该放的权力放掉 监管清单 把该管的事情管好
发布时间: 2014-12-19 点击次数:?
权力清单 把该放的权力放掉
监管清单 把该管的事情管好
编者按: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改革部署。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确定为今年全区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必须办好的大事,列入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日程。9月,区委办、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12月,我区召开“建立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工作动员会”,对全区建立“两个清单”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为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开展,本期开设专栏,对建立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制度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权力清单有关解释
权力清单:
对各部门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和“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逐项编制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方法,确保“法授权必须为、法无授不可为”。
实施范围:
全区担任行政职能的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或单位。
把握六项原则:
一是职权法定。行政权力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是简政放权。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
三是便民高效。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四是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
五是公开透明。公开权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问题导向。解决制约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清权,即全面梳理职权。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本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要求逐条逐项分类登记。
二是减权,即大力简政放权。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削减不合法、不合时宜的权力事项。
三是制权,即规范权力运行。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简化运行环节,规范和减少行政自由量裁权,并完善监督制约方法。
四是晒权,即公开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行政权力清单时间表:
实施步骤 |
时间 |
任务 |
梳理确认 |
2014年12月25日前 |
按照行政职权分类原则,梳理确认本部门行政职权,编制上报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 |
审核确定 |
2014年12月26日-2015年2月28日 |
由区审改小组对行政职权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意见,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后将权力清单和流程图报区政府审定。 |
公布清单 |
2015年3月起 |
经审定后的清单和流程图正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二、监管清单有关解释
监管清单:
指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通过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自由量裁权,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上级授权,对确定的监管事项逐项列出监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实施范围:
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各相关政府部门。
把握四项原则:
一是依法监管,坚持依法设立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权责一致,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
三是动态监管,坚持与改革同步,及时调整监管清单。
四是公开透明,全程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成五项任务:
一是明确监管事项。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按照法定职权和上级授权确定监管事项。
二是明确监管牵头部门。
(一)一般经营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管;
(二)涉及审批的经营事项,由审批部门监管;
(三)涉及多项审批的经营事项,由该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
(四)涉及多项经营事项和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建立相应执法队伍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
三是编制监管清单。将确定的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逐项列出清单。
四是认真审核论证。主动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报区政府批准。
五是公开监管清单。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清单。
监管清单时间表:
实施步骤 |
时间 |
任务 |
编制清单 |
2014年12月25日前 |
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编制上报《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清单》。 |
审核论证 |
2014年12月26日-2014年12月31日 |
由区编委办、工商局对上报的监管清单进行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 |
公开清单 |
2015年1月起 |
经审定后的监管清单正式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