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06 点击次数:?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4年第三批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24号)要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研论证,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衔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
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立即停止审批,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缺位。要按照审批权限,调整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附件:井陉矿区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4年
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附件:
井陉矿区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4年
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衔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
序号 |
衔接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区国税局 |
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66号) |
|
2 |
区国税局 |
销货退回的消费税退税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1号) |
|
3 |
区国税局 |
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补缴消费税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1号) |
|
4 |
区国税局 |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
非行政许可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