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公证体制改革
为增强公证工作活力和吸引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近日,根据市编办批复精神,我区公证处由设在区司法局转为区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为股级,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负责全区法律公证工作。改革后,区公证处由行政体制转为事业体制,成为依法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充分赋予其人财物和业务自主权,将进一步提升公证工作服务能力,增强公证机构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