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76)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76、生鲜乳收购许可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生鲜乳收购许可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一)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二)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三)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四)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五)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六)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2年;生鲜乳收购站不再办理工商登记。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购生鲜乳。国家对生鲜乳收购站给予扶持和补贴,提高其机械化挤奶和生鲜乳冷藏运输能力。;《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符合法定条 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请材料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书;
2、不掺假、使假的承诺书;
3、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4、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5、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6、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8、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9、奶源情况。
以上加黑部分需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