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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

时间:Jan 7, 2016 10:17:01 AM 作者:邯郸编办

邯郸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我市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全省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253号)精神,按照省编委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自20151231日起,实施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启用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

20151231日起至2016630日,集中时间,统一换发(领)新版证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赋予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网上登记操作系统在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上标注18位码段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持有效期为5年的法人证书到邯郸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201611日起,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实行源头赋码,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追溯查询功能。

二、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今年是取消年检、实施5年有效期法人证书的第一年,各级事业单位法人仍需按规定时间(201611日至2016331日)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除涉密的以外全部公示,事业单位法人的举办单位要按保密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审核把关工作。

1、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罚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2、年度报告所需提交材料。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3、年度报告程序办法。年度报告公示程序分以下四步:一是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部署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二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从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启用二维码的单位,使用二维码在事业单位在线年报端口登陆提交,新设立未注册二维码单位请及时到市登记局申领)。三是按要求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其报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由主管部门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登记局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市登记局对事业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与纸质材料进行复核(报送纸质材料时,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经市登记局复核合格后,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登记局予以退回并要求其修改,事业单位按要求修改后重新予以办理,须变更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先变更后年报换证原则办理。

三、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登记管理机关将结合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报送年度报告的督导。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以及是否有其他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等行为,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异常名录),并通过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采取实地核查、专项检查和抽查等多种方式,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觉自律,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约束力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接受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等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履行法人义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赵书志

联系电话:2031782

地点:邯郸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编办窗口

 

: 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时间安排表》

                  

                          邯郸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11

 

附件

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时间安排表

 

举办单位

年报时间

邯郸市教育局

224-3月1

邯郸市卫生局

32 -3月3

邯郸市农牧局

34-3月7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38-3月9

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10-3月11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14-315

邯郸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16-317

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18-321

邯郸市水利局

322-323

邯郸市财政局

324-325

 

注:为防止年度报告扎堆现象,列表中各单位按时间安排年报,其余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