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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7-12-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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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工作总结

 

按照省《关于印发全省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按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召开调度会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简政放权落实基本情况

1、认真衔接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对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凡涉及到县级应该承接的我县均已及时承接到位,自2013年以来我县共分十一批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0项,衔接接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0项,衔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项,国务院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5项,均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衔接落实通知,全部落实到位。

2、建立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高阳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建立后,据上级有关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的安排,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简政放权情况、机构和职责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效果,以及社会各届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及时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目前,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301项,责任事项共计2552项。

二、清单管理方面

1、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建立健全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简政放权情况、机构和职责调整情况、清单运行效果,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按照程序报批后进行动态调整。 对上级取消、下放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应在文件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报县编委办审查,并按程序报请人民政府审定。

强化行政主体责任,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需要政府承担的责任事项,要纳入责任清单加以明确。调整后的清单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科学有效、与时俱进。同时更深入的进行探索创新清单管理方式,使之更加符合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4、简化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审批事项前置证明材料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18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对于取消的前置证明材料,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于调整的前置证明材料,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行政审批局设立运行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和试点经验。一是细致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与兄弟县市探讨组建思路。二是到试点县进行学习。5月9日到邢台市威县进行了参观学习,详细了解了审批局的组建模式、审批事项和工作人员划转经验。

2、初步摸清了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底码。我县行政审批事项247项,涉及36个部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54项,工作人员39人(公务员2人,全额事业5人,自收自支事业32人);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事项33项,工作人员48人(公务员3人,自收自支事业9人,公益岗位、临时工、企业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6人)。

3、完成我县行政审批局的“三定”方案的起草。在学习上级政策要求,借鉴外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理顺我县组建审批局的思路,谋划起草了《高阳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县行政审批局实施方案》,并获得市编委办批准。按照市编委办批复意见,起草了我县行政审批局的“三定”方案,并已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制定并印发了《高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全面建立“两库一单一细则”,让监管制度化和常态化,并且对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2、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积极探索并开展了联合检查,合理的选择检查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机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事后,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0171214

来源:高阳县编办
责任编辑:高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