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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党支部 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18-02-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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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字20185  

 

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党支部

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丰润发〔20148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办法》(丰润纪发〔20141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的通知》(丰润字〔201513号)精神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关于印发<唐山市丰润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丰润字[2018]7号)丰党风廉政责发〔2017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全年在党支部委员会议(班子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2.年初确定主体责任落实年度计划,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制发责任分解文件;年底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110日前和710日前,分2次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

3.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简称主体办)的职能作用。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性教育,以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不少于4次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

5.认真执行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

6.坚持并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受到诫勉谈话的,要说明整改情况,接受组织监督。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均不少于1次。

7.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宣传教育。

8.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会,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9.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类典型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教育宣讲。

)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1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督促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对抓作风建设和反“四风”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11.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全党员干部作风优化。推行作风建设专题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上一级党委提交报告。

12.及时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各科室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3.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民主决策、一把手“四不一末”(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进行末位发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每年对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查。

14.建立领导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决策后评估和容错纠错机制,每年对决策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支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抓好整体部署。

1.主持召开本支部支委会会议、全体党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主持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次以上。

2.就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及有关重要信访件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担当起严肃党内生活这个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4.发挥表率作用,当好组织者和监督者,带头落实制度、执行决议、接受监督,执行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群众。

(三)履行教育管理责任。

5.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主持召开1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讲授1次廉政党课,每年主持理论中心组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6.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并安排专人做好专题记载。做到“五必谈”:班子成员必谈、分管范围必谈、敏感时间节点必谈、职务变动必谈、风险岗位必谈。

(四)强化监督指导。

7.认真落实“签字背书”、诫勉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措施。

8.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9.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支持纪检工作。

10.定期听取纪检小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1.主动接受和支持本单位纪检小组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重视和支持纪委对发生问题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

(六)当好清廉表率。

12.带头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和一把手“四不一末”制度,每年年底主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整改。每年年底按照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13.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 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 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化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

3.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执行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

4. 对个人分管领域重大工作、重要情况、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6. 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发挥表率作用。

7.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每年年底按照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8. 每年认真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律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

 

 

 

唐山市丰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228


来源:丰润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丰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