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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发布时间: 2015-10-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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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一年来,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县审改办、县法制办的认真审核把关,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县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已经确定并在政府网站、编办政务网站、有关部门网站予以公布,收到了良好效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但从实际运行看,距离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距离,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1015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召开的现场观摩会上,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推进办有关人员就进驻大厅的审批事项以及便民服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汇报,县领导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根据会议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牢牢把握政府职能和行政审批的科学内涵。政府职能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县、乡级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由于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还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约束规范行政权力,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深化改革就是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有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深化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透明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从源头上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做好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政企、政资、政事分开。经济发展是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要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把市场能做好的交给市场,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充分利用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激发市场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要认真落实“接、放、管”的问题。“接”是把国务院、省、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好,在接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接得住,办得好”。“放”就是把本级政府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一是把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折不扣的放下去,坚决放给市场、放给社会。二是把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放下去,放到位。三是不能一放了之,要加强监管。“管”就是把该管的事情管起来。要严格管理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和流程,对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部门其他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以不同形式对外公布,要对有关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办理行政审批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要通过精简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精简办理环节、压缩承诺时限,达到流程优、效率高。特别是在压缩时限上,要按照观摩会上县领导的批示精神,再压缩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

各部门要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把审批事项向单位一个股室集中,把各单位审批事项向审批大厅集中;进驻审批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特别是对进驻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单位要充分授权,避免前店后厂。强化首问首办主办负责制、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等制度,彻底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久拖不批的问题。要建立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对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定期(一般每两年)进行清理,对设定依据已废止、修订或经取消、调整的,与实际要求不相适应的,要报县审改办按程序予以取消、调整或收回管理权限。

要通过“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服务全程代办)制度,实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一是要建立代办队伍,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代办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讲解相关条款,规定要求,使之了解代办事项需要哪些知识,应该怎么干,怎么才能干得好。二是要规定代办事项,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要建立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既要做到服务事项应收尽收,又要避免交叉重叠。代办员对代办的事项要更加明确,以代办员所能,群众所需为原则,鼓励各单位大胆探索方法,丰富代理内容,拓展代办事项。三是要规范代办程序,解决怎么干的问题。针对群众多样化需求,要创新推出周到、细致、贴心的服务,推行错时工作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实行全程公开制,促进代办透明化。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网页等把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政策依据、受理部门、承诺时限等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针对群众办理的不同事项,要把事项分为六类:即办件,能够当时审批办理的当场办结;承诺件,需要实地勘察或其他程序的事项,要承诺时限;联办件,需要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要明确审批时限;上报件,需要上报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审批的;补办件,手续不全的,补齐再办;退回件,事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解释理由并退回。四是要制定科学的奖惩办法,通过奖惩办法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代办制使“群众跑”变成“干部跑”,使零散办,多次跑变成批量办,一趟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政府保障性住房审批、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等七类,社会关注度高,审批涉及部门多,审批程序复杂的事项要实行并联审批。并联审批要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督办,超时问责”的工作机制。为行政审批申办人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政务中心应设立并联审批会议室,作为并联审批联审联办会议的固定场所。中心负责人负责并联审批联审联办会议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审批进程并及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咨询、投诉等服务范围,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在各审批环节的全覆盖,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功能,对事项办理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和监察。

要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保证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通过制定工作人员守则,行为规范,AB岗工作制,考核评价,首问首办负责,责任追究,责任倒查等相关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尽职尽责。

三、加快清理进度,全力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特别是对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精通业务,熟悉审批流程,严格把握审批环节,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各单位结合本次《通知》精神,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对业务量偏少的事项要通过程序撤回到原单位办理;对业务量大、与老百姓密切相关没有进驻服务中心的事项要通过程序进驻服务中心;对组织观念淡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缺乏为民服务本领的工作人员,要及时退回原单位,同时各单位对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要突出效能导向,努力创优服务,让人民群众好办事。在审批程序上要“瘦身”。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解决好权力过大、审批过杂、干预过多的问题。在办事效率上要“提速”。深化“压审批、降收费、减时限、提服务、少检查、查案例”活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公务监察系统,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和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制度,解决好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久拖不批的问题。在追究问责上要“用力”。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机关效能等专项检查,强化监管,解决好执法不公、监管缺位、故意刁难的问题。

各单位在提高认识、落实有关制度的基础上,对本单位行政审批权力,对照县编办网站(http://沧州市东光县编办.政务)“通知公告”中公布的所有权力清单,再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分别列出权力清单汇总表,并于1027日前上报县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附件)权力汇总表.xls 

 

 

20151022

   

来源:东光县编办
责任编辑:东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