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1个单位。
1、“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97.6万元(原: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原:为社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
住所的变更
新华三里家园2#商业综合楼(原:新华三里家园1#商业综合楼)
证书号
113090200012
2、“沧州市民族医院”公告事项:
152万元(原:270万元)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2、医疗与护理及诊疗与护理。(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医疗与护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诊疗与护理)
沧州市交通南大道18号(原:沧州市交通大街132号)
经费来源的变更
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定项补助)(原: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113090200008
3、“沧州市北环路小学”公告事项:
161万元(原:73万元)
113090200010
4、“沧州市继红小学”公告事项:
54.79万元(原:12万元)
113090200016
5、“沧州市新华区实验幼儿园”公告事项:
177万元(原:42万元)
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原: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113090200009
6、“沧州市新华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139万元(原:1万元)
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免疫)
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定额补助)(原: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113090200004
7、“沧州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公告事项:
2664.32万元(原:690.5万元)
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辖区内所有单位、门店、居民等所产生垃圾的集中、清运任务及辖区内主次干道、绿化带的清扫、保洁工作。(原: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全区所有单位、门店、居民等所产垃圾的集中、清运任务及全区20多条主次干道、绿化带共计121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
沧州市清池南大道34号(原:沧州市南北大街344号)
113090200015
8、“沧州市车站小学”公告事项:
391万元(原:121万元)
113090200019
9、“沧州市第九中学”公告事项:
756万元(原:565万元)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进行初中学历教育(原: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初中学历教育)
113090200002
10、“沧州市运东垃圾处理场”公告事项:
59.1万元(原:38万元)
承担辖区内的垃圾处理等工作(原:辖区内的垃圾处理、厕所管理)
113090200018
11、“沧州市新华区房产管理所”公告事项:
1130902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