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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职责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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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职责办理的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职责的通知》(长编〔2021〕9号)的有关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的办理,由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划归到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业务请到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办理。

特此公告。

 

办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行政大楼421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联系电话:0311-85999197。

 

           中共石家庄市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31日

来源:长安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长安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