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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委编办 “三举措”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8-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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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委编办

“三举措”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为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长安区委编办积极谋划思路,强化服务意识,通过“三举措”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服务水平。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制定了登记事项明白纸,明晰了登记管理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使服务对象“最多跑一趟”,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是着力规范管理,对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排查,清理出“应销未销”事业单位法人8家。对应注销单位的举办单位进行沟通,要求举办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针对部门单位法人证遗失无法提供原件的、采取举办单位出具遗失证明的方式,对于因合并、分立解散的事业单位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注销登记流程。,8家事业单位法人已全部注销清理完毕,着力解决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难”问题。

三是优化办理流程,严把登记管理质量关。登记中坚持“初审、审核、核准”三级审查,确保提交信息材料准确无误,进行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资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设立登记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有效确保了登记质量。每月初对上一月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进行公示。本季度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37件,其中设立事业单位法人4件。

 

 

来源:长安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长安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