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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

发布时间: 2016-05-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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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衔接。根据事权范围和我区实际,此次共衔接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对应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项,其中,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4项。另有188项因事权在国家、省级和市级机关,无需我区衔接。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衔接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有关材料;对衔接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对衔接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中介服务。

    二、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公开本部门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调整后的汇总清单。

   

  附件:衔接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共4项)

 附件衔接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doc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