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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
发布时间: 2017-10-31 点击次数:?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定市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31号)中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衔接。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项。为做好上下承接工作,确保市政府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承接要求。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与上级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接收的事项,要从行政权力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明确的衔接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汇总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保定市竞秀区承接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