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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有...

发布时间: 2017-12-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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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为了有效解决在“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严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巩固改革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和《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不得以达标、验收、年检、换证等形式对从业企业和人员作出强制要求。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审批或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区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针对审批事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二、对需要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予以承接,不得无故拖延。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原承担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得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指定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继续审批。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发挥自律作用。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承接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承接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加强对承接下放事权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补充所需专业人员,及时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衔接工作原则上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对照“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清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机构编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负面典型问题。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落实不到位、实施不规范、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实施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问责;造成法律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71213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