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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6-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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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区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工作,现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我区原有政务服务事项155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承接下放权力事项要求,区安监局取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区档案局取消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区发改局取消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承接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区人社局按照机构编制划转要求,承接确定辖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区住建局取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梳理完成后,我区现有政务服务事项153项。

 

 竞秀区政务服务清单表格(含单位名称)更新153项.doc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