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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

发布时间: 2015-12-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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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

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竞政办字[2015]77

 

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涉及竞秀区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2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

二、各部门要及时落实到位。对市级取消的事项,相应取消本级所对应的事项;对审批权在区级的事项,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部予以取消。

三、各部门要按照同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公开的目录清单,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以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四、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突出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重要领域的监管,进一步查找制度不严、机制不畅、责任不清、标准不全、门槛偏低等问题,堵塞漏洞,确保有效监管。

 

附件:保定市竞秀区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8项)

竞秀区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共28项).doc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