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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承接国务院、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

发布时间: 2015-07-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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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承接国务院、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

   

 

竞审改办【20153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定市市本级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保市政办【201333号)、《关于做好省政府2013年第三批与2014年第一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保市政办【201425号)、《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保市政办【201438号)、《关于做好国务院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29项。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一、切实做好衔接落实。对公布取消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国家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搞变相审批。对公布下放到区的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要立即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沟通,尽快承接到位,不得无故拖延;要加强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将下放项目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提高审批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取消、承接项目,区直有关部门要将项目名录和有关要求以部门文件形式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

二、认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对承接上级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要针对重要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防止监管缺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承接事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对各有关部门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取消、承接项目不到位,滥用审批权等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不认真进行衔接,造成应取消项目未取消或变相审批的、应接收项目未承接的,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一保定市竞秀区承接国务院、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二保定市竞秀区衔接国务院、省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竞秀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统计表附件一、二 竞审改办【2015】3号.xls

                       

   2015年7月28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