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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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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司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字[2018]6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定市竞秀区司法局(简称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承担统筹推进保定市竞秀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区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负责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督查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文电、档案、接待、值班、车辆调动、安全保卫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工作和机关网络平台管理维护;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负责和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预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承办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执业申请、注销的初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全区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办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执法协调监督股(司法鉴定股)。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区政府规章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乡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区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主体(罚没主体)资格和罚没许可证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以及各类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组织开展对乡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政治与警务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警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第六条  下设机构

乡(街道办事处)设立司法所。负责本辖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劳教、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教育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七条 区司法局机关编制 15名(政法专项编制15  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2名;韩城乡、富昌乡、颉庄乡、南奇乡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3名,江城乡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4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220日起施行。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