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三定规定

保定市竞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9-27 点击次数:?
【字体:

保定市竞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定市竞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区工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发展,积极推进全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履行政府出资人义务。

(三)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具体指导,拟定年度工业生产指导性目标。

(四)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具体负责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重点工业项目申报,协助企业争取上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各方面扶持政策。

(五)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对工业经济运行进行分析、跟踪、汇总并进行预测预警,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小企业的发展改革,推动优势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七)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对全区工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宜提出决策意见,审议全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和发展并报请上级信息产业部门批复。

(八)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区属工业企业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区工信局设下列内设结构:

(一)办公室(区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局有关公文处理,协调局机关科室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勤,财务,劳资,工会工作。负责信息产业企业的规划、计划,开展对外交流与教育培训。

第五条 区工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220日起施行。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