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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时间:Mar 4, 2016 10:43:32 AM 作者:保定编办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

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7号)中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衔接。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49项,包括44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和4项其他权力事项,其中,衔接下放24项,衔接委托下放25项。同时,将市本级1项行政监督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类事项等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现一并公布。为做好上下衔接工作,确保省政府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要求。省政府确定下放的49项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与上级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明确的衔接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汇总清单,在市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网站进行公开。

 

                                           201634

 

  

  

附件1:保定市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49项)

附件2: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5项)

保定市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