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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转发中央宣传口径的通知

时间:Jun 29, 2015 10:40:05 AM 作者:保定编办

编办字2012116

 

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转发中央宣传口径的通知

 

各县(市、区)编委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做好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按照省编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转发中央宣传口径的通知》(冀机编办〔201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方案。现将我市《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宣传方案,组织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宣传口径供各地在开展宣传工作时参阅。

各县(市、区)编委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切实组织好本地事业单位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对宣传报道中发现的情况或出现的问题以及宣传报道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编委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0

 

 

   

关于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做好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全市分类推进事业改革顺利进行,按照省编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和转发中央宣传口径的通知》(冀机编办〔2012142号)精神要求,制定以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把握原则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主动、适时适度”的基本原则,做好改革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积极开展宣传,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区、各领域改革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改革涉及到的敏感问题不做公开报道。

(二)注意把握宣传节奏。根据改革进程和不同阶段的特点,确定不同时期宣传内容和力度,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不过度炒作。

(三)分类分级分业宣传。坚持与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改革方针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改革情况,组织部门和地方分级、分行业进行宣传。

二、宣传重点

按照中央、省宣传有关要求,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阶段性任务和自身实际,确定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一)公开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144号)、《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126号)文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暂不公开宣传。

(二)重点宣传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宣传各县(市、区)推进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以及成效。

三、具体安排

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方式及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一)会同市委宣传部安排保定日报、广播电视台等我市主流媒体全文登载《实施意见》(保办发〔201126号),转载中央和国家宣传性社论,阐述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定改革信心。(拟于20128月中旬—9月初开展

(二)加强典型宣传。组织保定日报、广播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适时分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乡镇等)、分类别(《指导意见》明确的三类情况)、分行业(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拟于20129月—10月穿插进行)

(三)根据我市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在保定日报、广播电视台以答记者问等形式,由办领导或相关专家对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四、任务分工

(一)针对中发〔20115号、冀办发〔201144号和保办发〔201126号文件公开后社会各界所提出的一些具体政策问题,除转载中央、国家和省有关答复外,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分别负责相关政策口径的准备工作,视情予以解读。

    (二)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对稿件进行审核,重要稿件严格按程序报批;做好与有关专家的沟通联系;协助媒体与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做好衔接;会同相关部门跟踪了解宣传效果,及时引导舆论;上报相关宣传工作情况等。

(三)按照中央、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改革的具体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宣传方案。对于宣传报道中发现的情况或出现的问题以及宣传报道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