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年3月12日全市“三定”规定落实推进会议精神,严肃政策、严明责任、严格时限,全面细化落实好市县两级“三定”规定,扎实稳妥推进后续各项机构改革任务,切实做到市县两级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完成,2019年3月18日,市委编委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三定”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实行日报告报告制度,认真抓好“三定”规定落实。
2019年3月19日—22日,市委编委办主要领导带队,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等十几个部门和部分县(市、区)
“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并与部门主要领导面对面座谈交流,解答改革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决不允许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搞变通乃至迟滞拖延,确保2019年3月底前,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全部按要求调整落实到位。通过督导,进一步强化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责任,有力推动了“三定”规定稳妥有序扎实认真落到实处。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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