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力抓好园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依据《保定市开发区(园区、景区)机构编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创新开发区(园区、景区)机构编制管理,市编委办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自6月初开始对我市已批准组建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园区、景区)机构编制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导和半年初评。
一、严守纪律规定
市编委办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提前打招呼,不要求陪同,不在受检单位就餐,调研后反馈情况,深受当地领导和基层好评。
二、科学评估排位
针对已批准组建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园区、景区),在综合评估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对开发区(园区)、景区进行了半年初评,依次确定了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并进行排位。
同时,对已呈报组建管理机构的开发区(园区、景区)发展现状进行了实地查验,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增强了指导的针对性。
三、加强督促整改
根据半年初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及其开发区(园区、景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存在问题尽快得到整改落实。
四、施行奖优罚劣
依据《保定市开发区(园区、景区)机构编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评价结果对各开发区(园区、景区)施行“奖优罚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