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
发布时间: 2017-06-16 点击次数:?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北政办发[2017]22号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1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7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省政府取消的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衔接。为切实做好本次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应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取消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26项)》
2017年6月15日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