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
发布时间: 2016-10-13 点击次数:?
北政办发〔2016〕40号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
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发〔2016〕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省政府取消的2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衔接取消,对省政府下放涉及我区的4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衔接,其中2项行政权力事项由市级衔接后进一步下放(或委托)我区实施。为切实做好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省市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各部门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实施,不得移交给下属事业单位、协会实施。
二、各相关部门对此次衔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确保衔接落实到位。其中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秦皇岛市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秦政办函〔2014〕66号)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北戴河区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
2.北戴河区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秦皇岛市衔接后决定下放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