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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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
发布时间: 2016-07-19 点击次数:?
北政办发[2016]29号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
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5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此次共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全部为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衔接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有关材料;对衔接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对衔接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中介服务。
二、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调整后的汇总清单。
附件:衔接纳入区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
事项目录(共4项)
2016年7月14日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