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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16-04-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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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示

2016年 第1 期

 

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4月1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向县区下放行政权力动员会议要求,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区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秦政[2016]9号)和《北戴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共78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监督11项、行政确认32项、内部管理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为切实做好本次承接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上报承接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北戴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权力衔接落实方案(模板见附件1),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股室,按承接落实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认真填写《北戴河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并制定相应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纸质材料于4月8日前报编委办(人社局大楼415房间),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bdhbb2009@163.com,联系电话4186242,张宁。附件1、附件2电子版在bdhbb2009@163.com下载(密码4186242)

及时调整清单并公开。各相关部门根据北戴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在单位公示栏、网络红页、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审改办要根据行政权力承接情况,及时调整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予以公开。

、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督察室、审改办负责就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承接方案(样板).doc

      北戴河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xls

 

 

 

 

 北戴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6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