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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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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健局)为区
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爱国卫
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
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规范、规划性文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
施卫生健康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
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
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
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
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
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
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
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
疗卫生救援。负责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发布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
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
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本区《烟
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
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服务规范、
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
结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的指导与服务管理。负责
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
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
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
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转变职能: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河
北、健康秦皇岛、健康北戴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
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
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
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
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区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
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完善落实全区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
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
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
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
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
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
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
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
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
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
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
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
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落实省、市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
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会同区市
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
跟踪评价。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
管局等部门,根据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实施全区食
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
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区市
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开展进
一步调查。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
食品安全信息。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
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等
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
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六条 区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
开、政务信息以及对外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
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
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
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援外医疗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
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
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
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
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中医股)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
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
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卫
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京津冀卫生
健康协同发展。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
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
规范、标准,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
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
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
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拟订卫生健康科技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
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
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负责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
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
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
评价工作。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
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的指导与服务管理。组织实施中
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标准。
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
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
关管理。承担弘扬和宣传中医药文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有关工
作。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指导基层卫生健
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
作。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
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
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
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
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
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
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
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
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
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行业主管
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爱国卫生股
拟订健康北戴河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
健康北戴河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健康北戴河建设任务监测评
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
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爱国卫生
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本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
头履约工作。
第七条 区卫健局行政编制 9 名,股级领导职数 3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