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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行政审批局局职能配置、内...

发布时间: 2020-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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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秦办字〔2019〕
7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行政审批局(简称区审批局)为
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政务
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行政审批、政
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
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和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
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区有关
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区级
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流程优化,清理和规范各类
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区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
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政务
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区级各部门、垂管部门行政
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
作;推动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
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全区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
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
进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
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六)引导和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发展规
划,拟订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
责全区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络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
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牵头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
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
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建立健全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
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
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
监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进驻窗口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
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镇(街道)、村(社
区)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区政务服务机构规范
化建设。负责对各镇街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培训和
考核;完善区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九)负责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应急管理、住
建交通、城管园林、商贸流通、文教体卫、农林畜水、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
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优化审批流
程。做好划转事项衔接和审管配合,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结果。
(十)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牵头
组织涉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指导、联合踏勘、方案会审、
联合审查、联合验收。
(十一)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
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十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
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党务工作,具体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
案、财务、劳资、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和宣传、信息、新闻、政
务公开、安全、保密、提案、信访、法制、监察等工作。起草领
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组织重大和全局性调查研究。拟订机关内
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督促、
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进驻窗口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
退休干部职工等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指导、规范镇(街)政务服
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进厅工
作,对进厅事项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推进全区审批服务标准化、
便民化。负责规范除行政许可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
组织编制公开全区统一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负责推进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管理体系
建设。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公共服务
便民化。
负责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等方面重点、难点和前瞻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
议。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等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并监督执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
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各级各单位法律法规
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
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单位审批案卷质量监督。
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全区一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执行上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
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全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
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
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
作,建设全区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
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
规范。负责电子证照库本区数据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
设。
负责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
对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
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监督和
绩效考核。疏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受理、办理、督办和回复对窗口工作部门及人员政务服务工作的
投诉、举报、信访、建议等事项。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
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进驻窗口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
教育培训工作。
落实上级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
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区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
设;协调督导区级各相关部门社会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
和应用;牵头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
实施,推动诚信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我区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区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场准入股
负责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具
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核准、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
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
记;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完善审批服务联
动工作机制。牵头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要求,推进“多证
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调整、目
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区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
负责各种工程的立项、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事项审批、备案。
具体包括:投资项目审批;建设项目审批;城市管理、园林管理
方面的行政许可;道路管网、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许可。
负责行业准入类行政许可。主要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
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教育、体育、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卫
生健康方面的行政许可;应急管理、食品经营类的行政许可;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许可;其他行业准入类的行政许可。
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牵头组织涉
及多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指导、联合踏勘、方案会审、联合
审查、联合验收。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
机制;组织开展现场勘验核查等工作。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
专家库,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涉及专家评审的工作进行组织
管理。
负责承办其他承接的行政审批、备案类事项。负责与业务关
联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第五条 区审批局行政编制 9 名,股级领导职数 3 名。
部门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区
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戴河区编办
责任编辑:秦皇岛北戴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