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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8 点击次数:?
关于对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的
公 告
按照区政府《关于转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定市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莲政办字〔2017〕56号)要求,结合区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各相关部门重新编制完善了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开。
调整后,区政府部门责任事项涉及18个部门,共计840项,其中,主要职责218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541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事项31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5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责任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规范运行。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件地址: bdslcqsgc@163.com
电 话: 0312—3328905
邮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789号区编委办审改办
邮 编: 071000
来源:莲池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莲池区